俗話說:工卻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故有好的設備才能做出好的實驗,有好的環境才能得到好的結果。
結構:高度、寬度、深度 美觀:外觀、色彩 適性:動線、人體工學、方便
實驗室空間設計考量
實驗作業:作業內容、作業流程 設備空間:種類、型式、大小、數量 作業空間:人員配置、作業面積、活動範圍 通道空間:主要通道、工作走道 預留變更:替換性、重組性、擴充
設計目標
所謂『安全』並非是一項『絕對沒有危險之意』,而是一項實驗工作經過危險性評估之後為一種可接受的危險性,實驗室之安全需強調本質安全,如能在設備設計,採購階段即予以充分考量安全衛生之需要,則可避免浪費人力及物力,因事前疏忽所造成的不安全性,而實驗室安全衛生設施置之目的,即在不安全性因子存在下作有型的防護,依據勞安法第五條所制定之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訂定一般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最低標準。
■在實驗室檢驗台間隔或距離主要設備距離至少有1.5公尺空間,以供檢驗人員於檢驗台工
作時身後仍有一足夠安全寬度通過 。
■實驗室出口至少有二處,門應向外開,窗子能開啟,作必要時之逃生,走廊至少1.5公尺寬 。
■一般實驗台深度為60公分(不包括一般公用設施管線)。
■工作台的高度依人體工學設計為坐姿與立姿二種工作台,坐姿工作台的高度從88~94公分。
■化學實驗桌面宜採用抗化性,藥品不殘留性,同時有防止容器滾落的構造 。
■桌面要考量操作空間是否足夠及桌面藥品架應設有橫桿防止藥品掉落 。
■電源設置應考慮各種用途電壓裝置防止負荷過重,並有接地裝置。
■依據勞安法規定,為防止意外發生,實驗室上應設有緊急洗眼設備及沖淋裝置 。
■依據勞安法規定,實驗區應裝設工安器材櫃。
安全、舒適、健康的實驗工作環境,為每一位從事實驗工作人員所追求的目標,辦公區及實驗區由於同樣位處於四樓,故中央空調系統應獨立分開,以避免各種實驗產生有害氣體及熱能之影響造成實驗區,辦公區空氣品質改變,對於人體健康問題造成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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